卡丁车运动是汽车运动中的一个特殊类别,它不仅做为汽车场地竞赛的一个项目,同时也是一个大众休闲、健身娱乐的项目。因为卡丁车的结构简单,使用轻钢管车架,装配50cc、80cc、100cc、125cc或250cc汽油发动机,组装成 4轮单座位微型赛车, 操纵简便,无车体外壳,在修建的运动场地内的环型曲折道路上行驶。
卡丁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的美国。卡丁车分无级变速和带档两种,又分普及型和竞赛型两种,普及型又称“休闲型”,这种车的速度并不很快,高时速80公里/小时,不需要有驾驶执照。而竞赛型卡丁车的时速可达130公里/小时,由于其底盘极低(离地仅4厘米),所以车手感觉到的相对速度会比实际速度高2—3倍,也就是说感觉时速为300公里/小时,特别是在弯道上会产生3—4倍于重力的横向加速度,令车手体验到一般赛车达不到的乐趣。
根据国际卡丁车(CIK)颁布的技术规则的规定。卡丁车专指“以小型汽油机或电动机为动力,使用大直径小于350mm的充气轮胎,距地面总高度(不含头枕)小于650mm,前轮导向,后轮驱动,无差速装置和避震结构,四轮持久接触地面,由人驾驶的单座微型赛车。 国际卡丁车关于卡丁车的定义规定了卡丁车的属性范围: 1、卡丁车是赛车的一种。它的动力按目前的国际规则只能是小型汽油机或电动机,使用柴油机或其他类型动力装置的不属于卡丁车的范畴。 2、距地面总高度(不含头枕)小于650mm,两前轮导向,两后轮驱动,无差速装置,四轮持久接触地面,这是卡丁车的基本结构特征。距地面总高度大于650mm的“高卡车”和导向、驱动、差速装置不符合卡丁车定义的都不是卡丁车。 3、由人驾驶的单座”是卡丁车的基本特征。在公园里儿童乘坐的两座车,两排车都不是卡丁车。